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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论文栏目: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17/11/17 11:26: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根据中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县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从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创新发展、提高实效,深入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幸福美好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真诚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宪法法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把法治作为处理问题、维护权益的手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形成学法风尚。切实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印发的《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教学内容,保证课时、教材、师资、效果“四落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抓好农牧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的良好风尚。

(三)推动全民守法。让全民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真正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促进自觉用法。推动各级党委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司法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严格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尽责。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通过举办报告会、学习会、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广泛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总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活动。

(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坚持把开展以案释法作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市司发〔2017〕44号),建立并真正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热点问题法律解读,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

(三)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市司发〔2017〕39号),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普法一体发展、相互促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优势,巩固和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频道、重要版面有普法内容,及时传播法治动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及时跟进法律解读、答疑解惑和舆论引导,发挥法治宣传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正能量和感召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多更广泛地运用手机短信、彩信、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推送主题宣传活动消息,利用普法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矩阵微信群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创作征集普法作品,踊跃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并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全县的知识竞赛和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充分利用户外媒介和其他广告媒介的作用,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楼宇电视等自媒体推送普法内容,提高普法精准度和感染力。

(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继续组织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力气推出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汇演、法治文艺演出送法下乡等活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示范阵地。各乡镇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学校、农村文化室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展示、展播具有连贯性、贴近百姓法治需求的法治宣传内容。对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七五”普法期间,在全县255个村中每10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参加矛盾纠纷调解,在提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品质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创新我县农村法治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教育作用,让更多农村群众享受普法实惠,增强普法获得感。

(五)开展德法共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等“法律八进”活动。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引导群众崇德尚法。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好公民”、“诚信守法模范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年度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

(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法律全面实施,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公共权力行使。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开展好市“百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促进民主管理、依法自治。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依法经营、重信守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制度,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制止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维护学校安全及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班子专人负责制。县司法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二)对接细化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与推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起来,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和全县法治宣传的新思路、新要求,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每年适时开展一到两个重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明确宣传要求、宣传方式、具体落实标准,督导考核、效果评估等,确保每年有部署、每年有进步、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纳入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进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法治教育专项组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考评重要依据。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及时总结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县委宣传部门要督促新闻媒体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新闻媒体要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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